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DNS及學校網頁向上集中後,為防止資通安全事件發生,並確保業務順利運作,計畫維運團隊依據108年8月26日行政院院台護字第1080184606號令所修正「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」附表四之B級機關應辦事項,以管理面、技術面與認知訓練等三個面向著手,導入ISMS資訊安全管理系統,以強化各校向上集中後之資通安全防護。

自113年1月1日起,因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升級為A級機關,本維運團隊將遵循A級機關應辦事項。

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─A級機關應辦事項
圖片來源:資通安全管理法採購指引懶人包A級_2022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