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各單位報廢電腦時務必將硬碟資料全部刪除再行繳回總務處Post author:cyivs022Post published:2025-07-29Post category:校務行政 / 訊息公告一、依據國教署103年10月30日臺教署政字第1030122380號辦理。二、請各單位報廢電腦時務必將硬碟資料全部刪除,確實執行後再繳回總務處。以避免洩漏個人資料及公務機密風險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