肆、採訪計畫

一、採訪原則

(一)需符合館藏發展目的、學科範圍、讀者需求及著作權法規定之出版品。

(二)館藏徵集以各學科推薦(看推薦單與哪一個課程相關度最高)為主、一般讀者推薦為輔。

(三)以最新版本為主要採購對象,但經典及絕版圖資料不在此限。

(四)參考書採購以廣泛蒐藏各學科基本參考工具為原則,有電子形式資料者,優先考量。

(五)電腦書以近一年內最新版本之出版品為選擇原則。

(六)視聽多媒體以具公開播放版權者為選擇原則。

(七)一律購買平裝書,除非具典藏價值,或沒有平裝本,才改購精裝本。

(八)升學用教科書不列入蒐藏範圍。

(九)筆記書及未裝訂之圖書不列入蒐藏範圍。

(十)資料內容為易產生爭議之主題,如族群、政治、宗教、性等,基於觀點平衡之考量,應盡量徵集多種角度之作品。

(十一)作者所使用之語言表達方式過度偏激或不雅,有誤導讀者之虞者,不予蒐藏。

(十二)限制級或違背善良風俗之書刊、善書或其他較易引起爭論的圖書資料,不予蒐藏。

二、複本處理原則:

(一)原則上各館室不購置複本圖書,但老師推薦,或同時段有五人預約,或一年內多人借閱之圖書,視經費情形可考慮購置複本。

(二)資料具學術性與研究價值,視經費情形可考慮購置複本。

(三)教師指定學生到館查詢資料之出版品,如:科普、環保圖書等,視經費情形可考慮購置複本。

(四)休閒圖書各館室以複本一本為原則:如暢銷小說、武俠小說等。

(五)具時效性之資料不宜購置複本。

(六)圖書經費以採購新書優先,若有剩餘經費得考慮購置複本。為應各處室工作所需要之參考資料,視經費情形可考慮購置複本。

三、薦購人員:

(一)各教學研究會、教師、學生得提出薦購單推薦圖書與非書資料。

(二)各類學科之基礎級資料及媒體資料,由本館相關業務人員,參考選書工具或館藏使用狀況進行薦購評選。

四、選書工具:

(一)各教學研究會、全校師生推薦書單。

(二)高級中學圖書館基本藏書選目(教育部中教司委託台中二中編)。

(三)中華民國出版圖書目錄。

(四)全國新書資訊網 ISBNet。

(五)政府及公信單位推薦好書。

(六)書評:

國家圖書館「全國新書資訊月刊」、「Library Journal」、「Journal of Academic Librarianship」、「Booklist」、「Choice」等。

(七)報紙書訊

聯合報「讀書人」、中國時報「開卷好書獎」、「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」、「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」等。

(八)出版商或代理商印寄的新目錄、書訊等。

伍、經費運用

每年編列資本門預算購置圖書等各類型館藏(依職業學校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規定,每年圖書購置費至少應佔教學設備費百分之七以上,每年館藏增加量不得低於基本館藏之百分之二)。

陸、館藏淘汰

避免圖書館成為一藏書閣,使所有館藏都能充分被利用,過期無用館藏,皆需淘汰廢棄。

一、淘汰註銷原則:每年淘汰率以不超過館藏總額3%為原則。

(一)一般圖書:

  1. 圖書盤點兩次未到或圖書經五次協尋服務仍下落不明者。
  2. 借閱圖書遺失且無法補購原書者。
  3. 圖書資料破損已無法修補、不堪使用、紙張破碎、缺頁者。
  4. 圖書資料內容無保存價值,且已有新版可取代者。
  5. 過時圖書資料,尤其是電腦類或科技類圖書資料。
  6. 圖書經淘汰者,如有隨書光碟、磁片等附件則一併淘汰。
  7. 與館藏不符之圖書資料(如暴力、色情、怪力亂神)。
  8. 年代久遠,使用率不高之圖書資料。

(二)參考書:

  1. 年鑑保存最近十年,百科全書保存最近十年,字辭典保存最近五年。
  2. 有新版資料可完全取代舊有資料,舊版可註銷。

(三)期刊:

  1. 兩年以前之訂閱期刊,具特殊用途之期刊不在此限。
  2. 一年以前之休閒性或非學術性與贈閱之期刊。
  3. 三個月前的報紙。
  4. 由政府機關、學校單位贈閱之期刊,若能藉由網路查得全文資料者。
  5. 多餘複本期刊。
  6. 殘破不全,無法修補者。

(四)視聽資料:

  1. 機器設備無法配合使用者。
  2. 影像、聲音模糊或毀損至不堪使用者。
  3. 已發霉或受潮之視聽資料。

(五)電子資源:

  1. 電子資源之內容不具有參考價值者。
  2. 離線電子資源毀損不堪使用者。
  3. 免費網路資源若內容已失正確或連結無效等因素者,取消連結。

二、淘汰註銷程序:

(一)篩選符合上述淘汰註銷原則之館藏,製作註銷清冊,依校內財產報廢程序辦理淘汰,並於館藏資料庫中註銷。

(二)淘汰後圖書資料可與他館交換、免費贈送給學校教職員工生或資源回收。